云南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检验;也是训练学生撰写规范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拓展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学以致用、严谨求真、勇于创新的科学素养。
3、培养使学生掌握社会调查、资料收集、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基本方法,提高写作和设计的能力。
4、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
二、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点和专业研究方向,具有学术性或应用性,每年进行必要的更新。
2、尽量选择与社会、经济、生产、科研紧密相关的题目,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各行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把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题目由系或教研室组织教师拟定,经集体讨论,领导批准后,向学生公布,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选择;也可由学生自拟,指导教师审定认可。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需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5、教师在确定具体题目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符合学生的实际能力,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2)与现有教学设备条件相适应,能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功能,培养学生借助实验设备进行研究和实践的能力。
(3)题目类型尽量做到多样化。
6、题目选定后,各学院要将课题目录、学生选题表等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收集资料(含社会调查)、拟定论文(设计)提纲、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做好开题报告。
(2)指导学生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和修改论文(设计),检查进度(指导学生填写撰写进度记录表不少于三次),解答问题。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论文(设计)质量写出具体客观的评语、评定成绩。
(4)参与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因特殊情况超过8人的须报教务处批准。
四、撰写要求
1、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对培养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工作,力争高水平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在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认真按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完成开题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和进度表,保证按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完整记录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5、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勇于追求真理,大胆探索和创新。严禁抄袭、剽窃或请人代笔,对本人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有抄袭、剽窃或请人代笔等情况的,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合格计,并视同考试作弊处理。
6、论文的书写要字体工整,字迹清楚,格式规范。
7、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期间,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合作单位的劳动纪律,不允许不假外出,特殊情况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凡缺勤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时间1/3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五、成绩评定及答辩
1、评语撰写。评语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是否符合任务书的要求;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独立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价值等。
2、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按百分制评定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占60%,答辩成绩占40%。个别专业因特殊情况要调整比例须报教务处备案。
3、答辩工作。
(1)组织。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和实施答辩工作。由系组成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和主持答辩。答辩需按规定程序严肃认真进行,提问范围应是与题目密切相关的内容和问题,同时须做好答辩记录。
(2)答辩。各答辩小组从文本内容,学生对论文(设计)的讲解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答辩成绩。最后,根据导师评分和答辩得分,折算出最终得分。
评为优秀的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15%,成绩报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核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审批通过,成绩登录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原件、附件由学院统一保存。
2、毕业论文(设计)保存期限一般为五年,校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永久保存。
3、各学院要健全借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借阅。
七、组织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分级负责完成。
2、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管理规范;指导和参与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初期、中期和终期检查,掌握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汁)汇编。
3、各学院要成立院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成员由各系毕业论文(设计)负责人组成。院级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审定全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检查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开题、中期、答辩和成绩评定的检查;审定全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向学生公布;评选本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4、各系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要求,组织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于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开始前两周完成审题工作;做好开题、中期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八、质量监控
1、教务处主要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检查与监控,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按照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学院自查与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工作。各学院要加强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教务处组织专家做好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每学年的定期评估工作,并公布评估结果。
3、初期、中期和终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初期检查
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两周进行,主要检查内容为:
①指导教师资格及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
②选题及学院审题的情况;
③工作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
④预期困难及解决办法。
(2)中期检查
①学生与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任务执行及指导情况,重点是进度、质量;
②有无更换指导教师及改变论文(设计)题目及内容情况;有无工作量太大或不足,工作进展是否有滞后的情况;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3)终期检查
①指导教师的审阅及评语;
②答辩组织、落实情况;
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成绩评定;
④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九、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指质量高,具有创新性的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每年评选一次,由系提出推荐名单,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复审,报教务处批准。推荐比例为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
2、教务处编印出版年度《云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
十、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十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