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01月10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1、总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实践环节。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任务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理论及各种能力的综合应用与升华,是创新潜能得到激发的过程,是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1 选题原则

2.1.1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科研能力和工程师素质的培养。

2.1.2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相应学科、专业的工程实践训练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课题可以是源于实际的题目,也可以是专题研究或理论研究课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长和创造潜能。注重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运用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尽可能安排有较多实践机会的课题。要求与科学发展、工程实际或社会实际相结合的课题占80%以上。

2.1.3 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课题,要能取得阶段性成果。注意学科发展前沿和方向,题目加以更新,课题不得有四年以上的陈题(每年题目的更新率要在30%左右)。

2.1.4 工科类专业选题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设计性课题应占60%以上;理科类专业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应来源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学科前沿;文、经、管、法类选题原则上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

2.1.5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提倡学生发挥自主创新,提出自己的想法,与教师共同命题。题目要有新颖性,有一定的学术性。

2.1.6 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系(教研室)集体讨论认定后,由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执行。

2.2 课题的分配

2.2.1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确定后向学生公布,课题(论文)数目原则上应大于学生选题人数的20%。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2.2.2 课题分配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协调落实。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8 人。有条件的学院可根据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每位教师最多指导6 名学生。

2.2.3 课题要确保“一人一题”,如果确因题目较大,需多位同学共同参与时,可将任务分解成多个相对独立的子任务,每位学生要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

3、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

3.1 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九学期)工作安排

3.1.1 第13 周之前,院、系(教研室)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教师学习《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职责及要求。

3.1.2 第14 周之前,学院、系(教研室)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讨论、审定工作。

3.1.3 第15 周之前,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内容要求,学生选择课题,系(教研室)协调、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1.4 第16 周之前,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经系(教研室)签字后,一份下达给学生,一份系(教研室)留存。各学院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本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明确任务及要求。

3.1.5 第17 周之前,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查阅相关资料,开始外文翻译工作。

3.2 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十学期)工作安排

3.2.1 第3 周之前,各学院须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报送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3.2.2 毕业实习前,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收集资料,实习结束后完成开题报告、方案论证等工作。

3.2.3“教学计划”中所列理论课结束后,全面开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2.4 第10-11 周,学院应认真组织本院各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或自查工作,着重自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3.2.5 六月中、下旬进行分组答辩、院级大组答辩和校级答辩。答辩过程要有专人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见附件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委员会)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

3.2.6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于六月下旬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任务

4.1.指导教师的资格

4.1.1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4.1.2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出具指导教师单位介绍信和本人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交学院审查、认可后,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4.2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

4.2.1 要善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2.2 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言行,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

4.2.3 提前掌握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准备工作。

4.2.4 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2 次。

4.2.5 指导教师必须坚守教学岗位,特殊情况或因公出差需经系(教研室)、学院同意,并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公差返校后,应及时检查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质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予以及时指导。

4.3 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4.3.1 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交系、(教研室)讨论。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表。

4.3.2 向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中所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

4.3.3 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或仿真、论文撰写(注意加强英文摘要部分写作指导)、论文装订、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3.4 在外埠或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部分环节的学生,其指导教师要将其工作内容、在外工作计划、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批准、备案。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3.5 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公式和数据、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不出现原则错误和抄袭行为。

4.3.6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指导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教研室或学院归档。

5、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5.1 学生的资格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特殊情况须经教务部批准。

5.2 对学生的要求

5.2.1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院、系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 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5.2.2 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5.2.3 主动并定期(每周1~2 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5.2.4 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打扫卫生。注意安全用电,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门、窗及气源。厉行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5.2.5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任务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整理好,交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后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教研室或学院、系存档。

5.3 学生的任务

5.3.1 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开题报告,拟定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5.3.2 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分析设计或论文撰写,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5.3.3 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5.3.4 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毕业设计(论文)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结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字迹工整。

6.1.2 要求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字数一般为0.8-1.0 万字、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为1.5-2.0万字。翻译1-2 万印刷符(或译出5000 汉字)以上的有关技术资料(并附原文),内容应尽量结合课题。

6.1.3 毕业设计(论文)中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专业符号符合国标或行标。

6.2 内容要求

6.2.1 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内容要求

标题:要求简洁、确切、鲜明。字数不宜超过20 个字。

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摘要:扼要叙述本设计的主要内容、特点,文字要精练。中文摘要约300 汉字;英文摘要约250 个实词。

关键词:从说明书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 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同时有中、英文对照,分别附于中、英文摘要后。

正文:包括前言(引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A.前言(引言):说明本设计的目的、意义、范围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本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B.本论

a.设计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和方案选择。说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阐述所采用方案的特点(如采用了何种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措施、提高了什么性能等)。

b.计算部分:这部分在设计说明书中应占有相当的比例。要列出各元器件零部件的工作条件、给定的参数、计算公式以及各主要参数计算的详细步骤和计算结果;根据此计算应选用什么元器件或零部件;对采用计算机设计的还应包括各种算法和软件。

c.结构设计部分:包括机械结构设计、各种电气控制线路设计及功能电路设计、计算机控制的硬件配置设计等,以及以上各种设计所绘制的图纸。

d.样机或试件的各种实验及测试情况:包括实验设备、实验原理、实验方法、有效数字及数据处理等。

e.方案的校验:说明所设计的系统是否满足各项性能指标的要求,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校验的方法可以是理论验算(即反推算),包括系统分析;也可以是实验测试或计算机模拟等。

C.结论:概括说明设计的结果和价值,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有何创新、达到何水平,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方向。

谢辞:简述自己通过设计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设计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参考文献:在设计中应按顺序号标注所参考的文献并在毕业设计说明书末尾要按顺序列出在论文中所参考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一般10 篇以上),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附录:将各种篇幅较大的图纸、数据表格、计算机程序等材料附于说明书的谢辞之后。

6.2.2 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

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 个字。

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摘要:应按第三人称撰写,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同时有中、英文对照,中文摘要约300 汉字;英文摘要约250 个实词,翻译应与中文对应。

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 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以便检索,同时有中、英文对照,分别附于中、英文摘要后。

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A.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撰写的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B.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充分运用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C.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突出研究的新进展或主要结论性成果。

谢辞:简述自己撰写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中应按顺序号标注所参考的文献并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所参考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一般10 篇以上),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放在当页页脚)。

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附于致谢之后。

6.3 其他要求

6.3.1 文字:论文中汉字应采用《简化汉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并严格执行汉字的规范。所有文字字面清晰(建议采用计算机打印)。

6.3.2 表格:论文的表格应有表名、表号,表号可以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表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表格的结构应简洁。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量和相应的单位。表格内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标注。表名和表号置于表格上方中间位置。

6.3.3 图:工科类各专业的学生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有方案草图和必要的手工测绘图,手工绘图量应占总绘图量的1/3 左右。插图要有图号、图名(根据惯例需要标注的),图号可以连续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图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仅有一图时,在图名前加‘附图’字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中的插图以及图中文字符号应打印,无法打印时一律用钢笔绘制。由若干个分图组成的插图,分图用a,b,c,……标出。图号和图名置于图下方中间位置。

6.3.4 公式:论文中重要的或者后文中须重新提及的公式应注序号并加圆括号,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按章编序,如(6-10),序号排在版面右侧,且与右边距离相等。公式与序号之间不加任何线段(直线、虚线、点线)。

6.3.5 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和各种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2013 年不能写成13 年。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0.50:2.00 不能写作0.5:2。

6.3.6 软件:软件原程序清单要按软件文档格式附在论文后面,特殊情况可在答辩时展示,不附在论文内。

6.4 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

6.4.1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

6.4.2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

6.5 装订要求

按以下顺序装订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

封面

任务书

开题报告

过程记录表

目录

设计(论文)题目

中文摘要(含关键词)

英文设计(论文)题目

英文摘要(含关键词)

正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注释

附录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答辩结束后由指导教师粘贴至封底)

毕业设计(论文)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答辩结束后由指导教师粘贴至封底)

封底

7、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考核

7.1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7.1.1 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结合设计(论文)工作量、论文质量和外语水平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按五级分制给出评阅建议成绩。

7.1.2 评阅人评阅

在答辩前,各专业教研室应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交叉评阅,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内容质量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地评价,写出评语。评阅人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定标准,按五级分制给出评阅建议成绩。

7.2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各学院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为目的。各学院要充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

7.2.1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学院领导组成(5~7 人)。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如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报学院批准、备案。答辩现场应布置得庄严、有学术气氛。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要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审标准。答辩时,主要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数据处理等业务水平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2.2 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定的具体内容如下:A.是否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B.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是否齐全。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成绩。给出参加学院大组答辩的同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7.2.3 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每个答辩小组应有专人做答辩记录,并将答辩过程中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的具体内容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

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答辩人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每位同学的答辩全过程不得少于20 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7.3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7.3.1 评定方法

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100~85 分)、良好(84.9~75 分)、中等(74.9~66分)、及格(65.9~60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不及格的比例一般在5%左右。

7.3.2 评定要求

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不要从印象出发,更不要以指导教师的声望作为评定该学生成绩的依据。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予以充分的注意。评分时既要看学生上交的材料,也应考虑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表现。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每位学生都要参加答辩。

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评阅人所建议的成绩给出成绩。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负责人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中的答辩评语。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定须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在学院进行大组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

7.3.3 评分标准

7.3.3.1 优秀(85 分及以上)

A.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B.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D.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E.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3.3.2 良好(75-84.9 分)

A.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B.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D.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E.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3.3.3 中等(66-74.9)

A.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B.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C.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D.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E.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7.3.3.4 及格(60-65.9)

A.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B.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C.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基本可用,结论基本正确。

D.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E.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7.3.3.5 不及格(60 分以下,具备以下其中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A.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B.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C.毕业设计(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D.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E.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7.4 校级答辩

7.4.1 一般于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的6 月下旬进行校级答辩.

7.4.2 从全校若干个学院的若干个专业班级中按学号随机抽取产生出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名单(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须由指导教师及院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见附件七),并于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送交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7.4.3 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其答辩时间控制在40 分钟之内,其中指导教师介绍情况3 分钟左右,宣讲论文10~15 分钟,提问及答辩15~20 分钟。

7.4.4 校级答辩的成绩作为学生的最终成绩。

7.5 终止答辩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高、内容不足、工作量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指导教师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终止该生答辩资格的申请,经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要求其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8、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

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8.1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代表我校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高水平。每个专业从应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已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凡被推选的毕业设计(论文)需经指导教师认真审阅,严把质量关(题目、内容、文字图表、参考文献、书写格式等方面)。

8.2 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

8.2.1 指导应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在岗教师。认真贯彻、落实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对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履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职责,表现突出者。

8.2.2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适度,工作量饱满,紧密结合教学、科研或社会实际。指导的学生一人一题,注重题目的更新。

8.2.3 毕业设计过程管理规范,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精力投入较大,教学认真负责,管理到位,要求严格,质量保证。并认真填写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表格,积极配合校、院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所指导的学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成绩显著、收效明显。

8.3 评选办法

8.3.1 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校级优秀论文申请表(见附件八)、毕业设计(论文)(篇幅无需压缩,格式参照《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附件六修改》)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各一份。

8.3.2 各学院必须严把质量关,认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排序,于暑假前报送教务部教学办公室。教务部将组织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中的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从中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电子选集。

8.3.3 参加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老师须提出个人申请,经教研室、系、学院推荐,暑假前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教务部将组织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中的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从中评选出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8.4 奖励办法

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项的学生,学校将颁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获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老师,学校颁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9.1 组织领导

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部、学院、系(所)、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9.1.1 教务部职责

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抽查、检查、评估和总结。同时加强与各学院间的联系,协调、解决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合肥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编印《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负责校际之间和我校各学院之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经验或信息交流。

9.1.2 学院、系、专业教研室职责

9.1.2.1 学院负责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根据本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等实际情况,拟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向各系、教研室(研究所)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9.1.2.2 系、专业教研室负责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抓好题目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期检查、中期检查、答辩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9.1.2.3 成立院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归档。

9.1.2.4 负责毕业设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注重检查毕业设计资料袋的封面是否规范填写,毕业设计资料袋中的资料是否完整。要求毕业设计资料袋先按专业班级集中整理,再按学生的学号顺序排列归档。对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应专门用《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替代,并存入学生毕业设计资料袋。9 月底将毕业设计资料袋、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交接表(见附件十)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承诺书(见附件十一)全部移交学校教学档案馆统一管理。

9.2 工作程序

9.2.1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五年制第九至十学期)进行,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9.2.2 统计报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之后,各专业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并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第八学期(五年制为第十学期)第三周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备案(一律采用计算机填写,用A4 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签字栏中的学院负责人和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本人用黑墨水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9.2.3 优秀论文报送:各学院从优秀论文中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论文。并按有关规定,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每年的暑假前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用以编辑制作《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

9.2.4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报送:各学院按评选条件推选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名单,于每年的暑假前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9.2.5 成绩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配备情况统计表》、《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并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于答辩工作结束后一星期报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备案(一律采用计算机填写,用A4 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9.2.6 总结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从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于每年的7 月20 日前交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存档。

9.2.7 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收交教研室或学院资料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9.3 质量监督系统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与管理,组织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不定期与定期相结合深入到学院、教研室检查,到学生、教师中调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9.3.1 成立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

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各学院资深教授和学校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另附)。

9.3.1.1 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工作任务

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与检查。检查各学院落实教务部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情况;检查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是否齐全(任务书、指导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过程记录表及成绩评定书);检查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评语;检查《毕业设计过程记录表》内相关内容的填写情况;检查课题进展是否按原计划进行;检查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学生出勤及精力投入情况;督导各学院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中期答辩或自查;抽查、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考核毕业答辩水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检查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按规定进行装订、存档。

从全校毕业生中随机抽查部分学生进行校级答辩。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教务部反馈。对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总结、研究,并对此提出建议。

9.3.1.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文件是否齐全和组织落实情况,时间为4 月中旬至5 月中旬。

第二阶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时间为5 月下旬至6 月上旬。

第三阶段: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抽查和评分审定阶段,时间为6 月中下旬。

9.3.2 建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制度

9.3.2.1 自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的自查工作(建议:学科较多的学院成立学院自查组领导下的以学科为单位的专业自查小组)。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量、质量是否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及其成绩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和“评分标准”,以及“一人一题”、“师生比”等情况。对被评为优秀和及格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见附件十二、十三)。

9.3.2.2 学校抽查

根据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将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同自查)。

9.3.2.3 关于自查、抽查过程中的几点要求

A.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对照学校制定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B.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抽查结果,与学院自查结果反差较大的学院及专业,学校将予以通报。

C.对未能做到“一人一题”、每位教师指导学生超过8 人的院或系,学院应给出书面解释,并提出整改建议上报学校。

D.各学院针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应认真总结并加以改正。

10、附则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原2015 版《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同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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