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

2018年02月07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2011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署名要求

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导师)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署名的学术论文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对于在国内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发表的论文以东华大学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学生署名第一或第二(但校内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署名第一)的,经学院认定后可列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范围。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非综述性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三、博士研究生

1.攻读理学和工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质量要求

在SSCI、SCI或EI国外学术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论文在线即认定为发表)。

攻读“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史论类专业(方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也可在“史论类外文专业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参见附录一)。

(2)数量要求

列入论文统计范围的学术期刊为SSCI、SCI、EI、CSSCI、CSCI源刊、《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国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以正式出版为准且其论文必须是外文)。在以上所列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如论文发表在上述要求范围外的学术期刊上,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认定。

2.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且积分数至少达到10分(参见附录二)。其中至少有1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至少有1篇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获得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5位、省部级三大奖且排名前3位视同SCI论文一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且排名前2位视同SCI论文一篇;有文号的新型专利和省部级的鉴定排在前2位的视同列入统计范围的论文一篇。

4.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要求与博士研究生相同。博士研究生在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其在博士期间的论文发表统计范围。

四、学科检查标准

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研究制定高于上述规定数量质量的学科学术论文检查标准,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学校提倡学术论文质量为要,如果博士生在顶尖刊物发表高影响因子论文,则不受论文数量限制,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博士研究生质量要求论文中可增加国内SCI源刊,每个学科仅限两本,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五、检查方式

1.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应符合学科检查标准的质量和数量要求,但已发表论文至少1篇。同时须提交:(1)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研究生论文发表审批表》。(2)已录用论文的录用函原件、论文全文以及《研究生论文发表审批表》。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须待录用论文正式发表且达到学科检查标准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论文发表或录用的要求和检查方式,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3.未达要求者,研究生所在学院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或学位申请。

六、本规定自2012级研究生起执行。对以前各级研究生,由学院决定是否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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