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喀什师范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规定

2018年10月17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集中体现。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提高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审查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位论文盲审是指将不含有学校名称、导师姓名、硕士生姓名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字样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到区内外专家评阅。盲审格式必须符合《喀什师范学院硕士论文规范》,必须隐去“学校名称、导师姓名、硕士生姓名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严格按照盲审格式的要求打印。

第二条 通过预答辩的所有研究生的硕士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第三条 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必须填写《喀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导师和系部没有签字盖章的论文不予盲审。研究生处负责寄收盲审论文和评阅意见。

第四条 论文评阅人中有两人同意论文答辩的,该论文即通过盲审。论文评阅人中有一人认为论文达不到答辩要求的,该论文需进行修改,再送第三人盲审,合格后即通过盲审。二人认为论文达不到答辩要求的,该论文不予通过盲审,不能进入答辩程序,将推迟毕业和答辩。参加自治区抽检的论文,其评阅结果由自治区学位办发布。

第五条 学位论文盲审须在第六学期(研三下学期)的4月份进行。

第六条 学位论文盲审所需费用,从研究生的调研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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