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

2019年02月12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毕业设计(论文)是毕业前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1、理论研究、查阅文献资料、调查收集信息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计算、绘图能力

4、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论文报告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

二、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

2、选题原则:

⑴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满足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⑵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实际需要相结合,尽可能与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鼓励跨专业、跨系组织选题。

⑶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⑷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创新。

⑸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

3、经指导教师推荐、系领导同意,认为确实具有一定科学研究水平的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亦可作为毕业论文,但必须严格审查。

三、工作程序

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底,教师提出下届毕业生课题方向和题目,并说明题目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系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向学生公布,各系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

指导教师按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论文(设计)前一学期末下发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每年12月底,各系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学生安排的情况汇总后填报《平顶山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送交教务处。

2、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系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规程,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指导培训和专题讲座。

3、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系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

⑴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⑵中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

⑶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图纸的质量、实验数据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

4、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各系应于答辩前两周向教务处报送本系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同时在系公布。

答辩前,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交将论文或设计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

5、评先、总结及资料保存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系分别按学生总数的1%和5%申报院级毕业设计论文(设计)创新奖和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并对获奖者颁布发荣誉证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老师由指导教师个人写出申请,系内审核,并按教师人数的1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由学院予以表彰。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系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规程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系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样分析检查。

答辩结束,学生将全部资料装好后上交指导教师,由系安排专人保存,保存期为五年,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全部资料应长期保存。

装订格式参见附件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三条。

四、指导教师

1、指导老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2、指导教师一般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老师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时可安排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3、在院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必要时可聘请院外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指导,但应由本专业指导老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4、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由各系审批并报教务处批准。

5、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⑴按规定选择课题,报系审批。

⑵经系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系主任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⑶审定学生拟定的论文提纲、开题报告或设计方案,配合系进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检查。

⑷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⑸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

⑹批改学生外文内容摘要或译文。

⑺答辩前,按附件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导教师评语。

⑻经评阅人评阅后,指导老师将全部材料和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并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⑼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交系统一保存。

6、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控制指导老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需经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进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设计(论文),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无论任何原因,不参加时间达到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独立完成规定的设计(论文),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按规定要求装订好交指导教师。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院。如需发表,必须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系主任批准。

6、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制度。

7、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六、答辩

1、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由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参加,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教师,也可以是其他系教师或院外相当职称的人员。请院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系主任批准。

2、答辩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老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3、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5—20分钟,教师提问15—20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论文(设计)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5、对优秀的成绩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各系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七、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取五级分制(优、良、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组分别评定成绩,由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结合以上三项,最后确定综合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五级记分制的基本标准

1、优秀

⑴工作努力,遵守纪律,表现好;

⑵能按时按量优异地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能熟练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方面有独到见解;

⑶论文(设计说明书)完整,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书写工整,图纸齐全、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⑷答辩时能熟练地、正确地回答问题。

2、良好

⑴工作较努力,遵守纪律,表现较好;

⑵基本上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能较好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论文(设计说明书)完备,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文字通顺,书写工整,图纸齐全、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⑷答辩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3、中等

⑴工作较努力,遵守纪律,表现一般;

⑵基本上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具有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论文(设计说明书)完备,概念较清楚,书写较工整,图纸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⑷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4、及格

⑴工作态度及表现一般;

⑵在规定时间内勉强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基本达到教学要求,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在非主要问题上存在错误;

⑶论文(设计说明书)内容基本正确,书写较工整,图纸齐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仅有局部非原则性错误;

⑷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回答问题,有些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视为不及格

⑴工作不努力,有违纪行为,表现差;

⑵未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或毕业设计(论文)中有原则性错误;

⑶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

⑷论文(设计说明书)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不符合国家标准;

⑸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很多,对原则性问题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①无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无一定实用价值;

②毕业设计(论文)中机械地摘抄资料;

③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概念性错误;

④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潦草、不整洁;

⑤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

⑥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准确。

八、组织管理

1、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办法。

2、教务处工作职责

⑴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各系作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

⑵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进展和质量情况,协调有关问题,组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

⑶组织评选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

⑷组织专家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⑸举办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展览。

3、专业系工作职责

⑴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⑵组织审查全系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和评阅教。

⑶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及时协调处理本系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⑷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情况。

⑸评选本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负责向学院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人选,向学院推荐优秀指导教师。

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

⑺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编号及存档工作。

九、本规程自公布日起执行。

十、本堆积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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