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华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019年04月22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的全面检验,是集中训练学生工程设计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要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学生所学知识的系统化、综合化,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使广大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有章可循,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

第二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工作规定,审核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二)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与管理。(三)审核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四)组织、协调相关教学单位的工作,保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五)组织专家组评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六)组织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评估和总结等。(七)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

第三条  学院负责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各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系(部)和部分指导教师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安排,根据本院各专业特点,明确和细化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拟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计划和措施。各学院须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标准。(二)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小组,一般由3–5名本专业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检查小组成员应参加答辩委员会。(三)组织对新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进行指导前的培训,为学生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四)组织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各教学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价,包括:实习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审查、开题审查、中期检查、进度和质量检查、答辩检查等各个环节。(五)成立院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六)进行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七)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八)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四条  各系负责本单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立由系(部)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成员3–5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校、院两级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二)根据教师的条件,确认指导教师名单并报学院审核。(三)根据选题原则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报学院审核。(四)填写《华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落实情况统计表》,并报学院。(五)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和要求。(六)组织指导教师填写及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七)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八)组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九)进行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十)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汇总并交学院存档。

第五条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选题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视情况可适当提前,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按16周计,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严格按教学计划执行。具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详见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档管理

(一)学生教学业务文档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业务文档(纸质版)由学生本人按下列目录整理:1.过程性文件按照封皮、评分标准、成绩与评语、课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审核表、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审核表的顺序装于活页夹中;2.毕业论文包括封皮、中文摘要(含关键词)、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谢辞、注释和附录、封底等单独胶装成一册;3.缩写大摘要及翻译单独胶装成一册。

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文档按统一编目整理、装订后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袋,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统一保存。存期三年。

(二)成绩报送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各院系在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内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须由专业负责人确认学生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教务处统一在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内导出成绩。

(三)总结报送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进行自评和总结。并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交教务处存档。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

根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规定,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或论文(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一份),交由指导教师按规范格式整理成篇幅约5000–8000字的可供发表的论文,于每年的10月30日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编印《华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录选编》。

(五)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和不断完善“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业务、教学监督、教学检查、教学工作质量评估的信息化与全过程监控,为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奠定基础。信息系统由教务处专人维护,同时承担教学档案管理职责和保密责任。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调研

第七条  选题类型

(一)毕业设计题目可包括工艺设计、工程设计、产品设计、规划设计、软件设计、艺术设计等。

(二)毕业论文题目包括新领域、新技术、新理论的综述和探索;已有理论或技术的拓展;已有理论、假说或技术的新颖论证;已有理论或技术在新领域中和一般领域中的综合运用;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医学等方面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分析解决等。

(三)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特色及要求,规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中的论文与设计的比例,控制整个专业、学院设计与论文的比例。

第八条  选题原则

(一)培养全面性原则。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在满足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重视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接受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训练。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科研、生产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

(三)多样性原则。课题种类尽量多样,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方面的科研实践训练,做到一人一题。

(四)因材施教的原则。课题的难易程度适中,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能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选择课题以学生经努力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完成为宜。

第九条  选题程序

(一)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填写《华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表》。

(二)由系(部)委派专家(鼓励校外人员参与)1–3人进行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由系(部)对课题是否合格进行全面审核。

(三)由各系汇总后统一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批准通过者方可列入课题计划。

(四)计划课题总数应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120%。

(五)课题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六)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

(七)课题分配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若多名学生需要合作完成一个较大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学生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

(八)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负填写课题申请表,经系(部)与院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选题,供学生选择。

(九)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任务书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指导教师按教学计划提前一周向学生下达,用于指导、规范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研究过程。任务书要详尽说明研究(设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需采用的相关理论和实验、设计、调研方法,研究(或设计)成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等。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同时要将任务书提交信息系统备案。

第十条  实习调研

(一)要求学生尽可能利用一切方法和手段,了解本课题所涉及的社会、生产、科研、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收集有关的数据、图表和文献资料等。所收集的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

(二)对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和检索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及研究,以指导课题方案的确定。

(三)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安排下(若条件成熟,学生也可自主选择调研场所),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课题调研任务。

(四)通过毕业实习与调研的方式到与课题有关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生产单位实地察看,弄清课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各种影响制约的因素,再将直观的感性知识提高到理论的高度来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五)到与课题有关的展览会、展销会去考察,会上提供的往往是先进的设备与技术,从中可以了解科技发展的新动向及发展水平,使思路开阔,对课题的研究提供最新的启迪和帮助。

(六)到图书馆、资料室、专利所以及信息中心去查阅有关的学术杂志、简报、图纸、说明书等文献资料,以了解前人的成果和正在进行中的研究,扩大知识面。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助教、在读研究生、实验员一般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二)为确保质量,预防医学、药学、生物技术、医学检验专业,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除上述4个专业外,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可适当增加学生人数,但不得超过10人。

(三)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系)应安排副高级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并经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校内指导教师由系(部)协调安排,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四)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个人相关信息、单位意见和本人的确认书,交学院审查、报教务处备案。该学生必须参加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校内外合作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双导师制。任务书由校内、校外指导教师联合签发。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业务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结合教学过程文档的审查,学生的指导教师成绩由校外与校内导师商议给出。

(五)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在华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内填写《华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表》,指导教师发布课题数量要大于指导学生数量,以供学生选择。课题经学院负责人审查确定后,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填写《华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和学院签署意见后正式下发给学生,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六)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制定设计方案、设计方法,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负责指导学生开题报告、试验研究、上机运算、图纸绘制、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

(七)指导教师必须保证指导时间,对每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

(八)必须在学生答辩前一周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根据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写出评语、意见和建议,填写成绩评分表。

(九)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进度计划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指导记录。严格学生请假制度。

(十)指导教师因公或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一周以上者,须经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同意;超过四周者,应向院(部)领导申请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  对学生的要求

(一)申请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完成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教学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规定学分。

(二)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训练环节,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学生应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写开题报告、设计绘图、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四)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遵守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

第十四条  基本要求

(一)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二)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应中心突出,内容充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结论正确,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

(三)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中所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制。

(四)对说明书、论文中的图、表要给予解释,统一编号并注名称。若同类图、表数量过多,也可作为附录列于说明书、论文的参考文献、注释之后。

(五)对于有绘图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应鼓励学生采用计算机绘图,图样需标注图名、图号,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标准规范。

(六)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学生采用计算机编辑、打印,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请参考《华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

(七)参考文献要符合国家标准著录格式。

第十五条  内容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按学科类别分为理工类、文管类、外语类、艺术类、医学类等。

(一) 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

1.工程设计型:侧重设计、计算与绘图等工作。主要对应于机械、电气信息类专业的部件、控制系统等设计型课题;土建类专业的建筑设计型课题;地矿类专业的矿山设计型课题;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的设计型课题等。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设计计算说明书字数不少于20000字,绘制工程图数量根据课题情况由指导教师决定。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设计说明书缩写为20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2.工程技术实验研究型:重于试验、测试等工作。主要对应于机械类、材料类、地矿类、电气信息类、化学类等的科学研究型课题。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试验、测试报告或论文的撰写字数不少于15000字,绘制工程图数量根据课题情况由指导教师决定。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论文缩写为20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3.理论研究型:主要适宜理科专业,工科专业一般不提倡,选题要慎重,题目要有实际意义。根据所研究的课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方案设计,并进行建模、仿真和设计计算等。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论文缩写为15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4.计算机软件型:要求独立完成一个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涉及有关电路方面的内容要完成调试工作,有完整的测试结果,给出各种参数指标;涉及有关计算机软件方面的内容时,要进行计算机程序演示并给出运行结果。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软件说明书的字数不少于15000字。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说明书缩写为15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5.综合型:要求至少包括以上二种类型的内容,如有工程设计内容时,图纸工作量根据课题情况由指导教师决定。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的字数不少于20000字。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设计说明书、论文缩写为15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二)文管法类毕业论文

文管法类毕业论文为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等。鼓励学生运用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撰写“工作研究型”毕业论文。如果学生具有研究条件,所选题目具有实际价值,也可写成“理论研究型”,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论文撰写字数不少于15000字。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论文缩写为10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其中: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把所撰写的论文缩写为10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三)外语类毕业论文

外语类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的,也可以是调查报告形式。鼓励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结合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对社会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外语类毕业生必须用所学语言撰写毕业论文。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论文撰写字数不少于6000个外文单词(日语专业为8000—10000字)。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与课题有关的1000字左右的二外材料译为汉语。

(四)艺术类毕业设计(论文)

艺术类专业包括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绘画等专业。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工业设计专业:侧重产品的工业设计、产品的数字化和多媒体设计、产品的形象推广与展示及视觉设计;产品模型要求尺寸准确、制作精细。设计作品:设计展板3张,尺寸为120×90厘米,设计报告书一套(图和模型)。

(1)论文字数3500~5000字。

(2)参考文献5篇以上。

(3)翻译外文资料不做要求。

2.艺术设计专业:根据专业方向选择课题,包装设计、装置设计、陶艺设计以立体形式完成,其它可以展板形式完成,展板尺寸为120×90厘米。

(1)论文字数3500~5000字。

(2)参考文献5篇以上。

(3)翻译外文资料不做要求。

3.绘画专业:油画创作尺寸规定:120×120cm以上(一幅);120×100cm以内(二幅);100×50cm以内(四幅)。

完成的创作作品尺寸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国画创作尺寸规定:6尺以上(一幅);4尺(二幅);4尺对开(四幅)。

完成的创作作品尺寸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1)论文字数3500~5000字。

(2)参考文献5篇以上。

(3)翻译外文资料不做要求。

(五)医学类毕业论文

医学类毕业论文可为理论性论文、调查报告等。鼓励学生运用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撰写“研究型”毕业论文。如果学生具有研究条件,所选题目具有实际价值,也可写成“理论型”毕业论文,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具体工作量要求如下:

(1)论文正文内容撰写字数不少于6000字。

(2)参考文献10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为外文。

(3)把所撰写的论文缩写为1000字的摘要并译成外文。

第十六条  撰写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一般由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注释、附录几部分构成,各部分具体要求参见《华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第十七条  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5–7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各专业根据需要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至少由5人组成(不包括秘书),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担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建议采用“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第十八条  答辩委员会的职能包括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第十九条  学生答辩资格审查与二次答辩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学院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要求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一)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3以上者;

(二)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有抄袭行为[毕业设计(论文)中总相似比大于等于30%内容抄自其他资料即为抄袭];

(四)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未按时、全部在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内交齐;

(五)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六)未完成所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且平时成绩(为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的评价成绩)和成果成绩(为指导教师和同行评阅人对成果质量的评价成绩)不及格者。

第二十条  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二)答辩人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三)答辩小组成员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答辩提问的内容应是与题目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力求全面考核学生的实际水平,评审答辩中的任何内部意见和看法都不得向外泄露。

(四)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填写《华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之三》,并由秘书统计成绩,写出评语。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  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按五级记分制统计: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及以下)。其中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从学生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成果质量、答辩质量四方面,由指导教师、成果评阅人、答辩小组综合评定。指导教师评分针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成果质量,评阅人评分针对成果质量,答辩小组评分针对成果质量和答辩质量,分别评定成绩。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为40%,20%,40%。毕业综合考核试点专业由指导教师、评阅人、毕业综合考核和答辩小组的成绩组成。各部分比例由试点专业自定。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或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不要从印象出发,更不要以指导教师的声望作为评定该学生成绩的依据;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予以充分的注意;评分时既要看学生上交的材料,也应考虑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及答辩过程中的表现。

第二十四条  评分标准

(一)优秀(90~100):

1.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良好(80~89分):

1.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比较透彻,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等(70~79):

1.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四)及格(60~69):

1.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较清楚,书写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五)不及格(59分及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毕业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书写不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第七章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

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各级教学组织和教学督导机构均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检查工作负有责任。原则上,指导教师负责全查,各级教学组织和教学督导机构负责抽查。学院负责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安排,其中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教学检查的日程计划,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日程计划并在教学信息系统发布通报,供各级教学督导机构制定检查、督导日程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应进行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日常检查工作。

(一)开题检查

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题报告会,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主要内容有:

1.检查学生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方案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理解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全部资料、材料、仪器、设备等条件。

(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中间进行,检查结果应记录下来,作为最终评判考核的依据之一。中期检查的内容为:

1.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的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2.学生在设计或论文撰写工作期间的表现。

3.教师是否负责。

4.学院(系)的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学院(系)是否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整改。

(三)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在实验或设计工作完成后,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撰写前由指导教师组织进行,检查要点为:

1.仔细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规范,结构是否合理,试验数据是否完整可靠。

2.在试验现场检查试验结果或试验演示操作,检查计算机程序(软件)的实际运行情况。

3.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4.论文所用的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5.检查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生要限期整改,进行第二次结题验收。

(四)日常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各系应每两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由指导教师汇报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五)教学督导检查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中期检查、毕业答辩及二次答辩进行督导评价。教学督导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质量向各级反馈。

第八章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评价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评价是学校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通过评价,鉴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层次和水平,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方案与措施,从而达到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目的。

第二十八条  学院每学年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自评工作,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校级评价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参照《华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质量参照各学院所制定毕业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和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第二十九条  学院评价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由院长、系(部)主任、有关专家等组成学院评价小组。每年从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开始起到毕业答辩结束止。审阅有关的教学文件、实习报告(含社会调查)和实习总结;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参加论文答辩会;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作品和学生成绩;做出评价结论,提交书面自评报告。

第三十条  校级评价每两年评价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由主管副校长、教务处长、相关学院院长、专家等组成校级评价组。评价方式为听取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的自评汇报,实地考察审阅相关佐证材料。评价结果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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