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关于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指导性意见

2017年06月28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后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该环节的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基于《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的管理、监督和评估。

各学院要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将学院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及阶段(节点)安排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按照规定要求保证指导时间,每周至少2次对学生当面指导,学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检查。

对于在外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电子邮件、QQ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讨论,学生要将相关交流资料及时保存,以作为其平时成绩的核定依据,返校答辩后统一打印存档。学校将会同学院教学督导组随时抽查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三、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阶段的要求及考核办法

在全校范围内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阶段(节点)考核,最终成绩应为各阶段成绩之和,各阶段成绩不能冲抵。具体要求如下:

1. 各阶段的任务

第一阶段(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约四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参考资料,查阅文献,完成开题报告,经系级教学单位组织审核通过后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第五至第十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计划应完成的内容。设计类要求完成方案设计与计算任务,并开始进行图纸绘制与论文撰写,论文类要求完成初稿。经系级教学单位组织审核合格后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第十一至第十七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中的所有内容,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准备答辩工作,经系级教学单位组织评阅合格后进行毕业答辩。

上述三个阶段划分是以17周毕业设计(论文)为例,少于17周的可参照划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分几个阶段和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各学院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不少于三个阶段,调整后的方案要上报教务处备案。

2. 各阶段的考核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特点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实施细则,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成立由指导教师构成的一个到几个考核组,以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阶段考核。,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师组成,答辩采取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与本人指导的学生不能安排在同一组。每个学生要结合其报告、论文、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利用挂图或PPT演示进行汇报,具体细节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阶段考核内容

第一阶段,主要考核开题报告、方案论证、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出勤情况及学习态度等方面。

第二阶段,主要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进行是否按计划开展,以及任务完成的质量、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学习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第三阶段,即毕业答辩阶段,考核成绩按照规定中的要求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三部分评分成绩组成。主要考核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工作量的饱满程度及难度、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情况,以及学习态度等方面;

(2)评分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由三次节点考核组成,开题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5-20%,中期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25%,结题成绩占总成绩的55-65%。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小组必须对学生每次节点考核给出成绩,并及时录入到智能管理平台中。各节点成绩都要符合“2431”的分布,即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本专业的20%,成绩为良好的学生不超过本专业的40%,成绩为中等的学生不超过本专业的30%,成绩为及格或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本专业的10%。最终成绩应为各节点成绩之和,且不再要求“2431”的成绩分布。

3. 考核要求

(1)原则上,每位同学都必须参加各节点的考核。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如确实因路途远等客观原因在开题考核节点不能返校,必须在考核日前一天将开题报告及用于向考核组汇报的PPT文档(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考核组根据其所提交的文档材料进行考核,所得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的80%计算。未能按时返校又未按时提交考核文档的学生,本阶段考核成绩为0分。

(2)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参加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考核。对于确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同学,由学院自主安排补答,补答成绩按考核实际成绩的80%计算。无故不参加答辩的,本节点考核成绩为0分。有两次节点考核成绩为0分的学生,最终毕业设计成绩为0分。

(3)对于“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由学院和学生毕业设计所在企业单位沟通协商,共同制定阶段考核细则,并将本学院的“卓越计划”试点班毕业设计阶段考核办法和考核安排情况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将本学院制定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阶段任务和阶段考核评分细则于第一阶段考核之前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Copyright © 2007 - 2024 PaperRight论文检测系统(www.paperright.com) 武汉佳信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301070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