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专业版 4000-058-056

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2018年05月29日 | 作者: PaperRight论文查重 | 分类: 论文写作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阶段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和途径。同时,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也是衡量本科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1.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的良好品质、勇于探索和开拓的创新精神。

2. 教育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用实践检验理论的思想。

3. 培养学生利用文献、实验、生产实践和调查研究等方法获取知识的技能,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4. 对学生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运用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外语应用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科技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生是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主体,学院是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和质量监控保障主体。

1.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及宏观指导;

(2)汇总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督导评价小组情况,组织成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督导评价组,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程进行组织管理、督导和监控;

(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价等;

(4)会同各部门、各学院,准备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室等工作;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说明书(论文)封面、用纸及其它准备工作。

2. 学院及系(教研室)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见附件1),全面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安排、题目的确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教师学生互选分配等工作;

(2)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导评价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检查和督导;

(3)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及总结上一年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相关系(教研室)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拟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

(5)审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选题,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考核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

(6)组织指导教师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

(7)准备资料室阅览条件,做好绘图仪器、工具的借用等有关服务工作;

(8)负责组织和执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和总结工作;

(9)成立本学院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核确定学生成绩;

(10)检查评价教师指导效果并保存毕业设计(论文)资料(题目及题目简介、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自查表、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图纸、外文翻译及原文、答辩记录、指导教师评语、答辩评语、成绩评定表、学生记录册等);

(11)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12)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及整改。

3. 指导教师职责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2)学习领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出具体要求;

(3)按照学院分配的各专业及班级指导人数,负责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按规定完成题目的师生互选工作;

(4)完成开题讲座(宣讲布置会),下发设计(论文)任务书,讲解题目要求、设计或论文撰写方法,并说明有关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收集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数据、图纸,督促学生完成相关参考文献资料阅读;

(5)负责引导督促学生的设计进度,检查每个学生在各阶段完成任务情况,及时督促和调整;

(6)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以及团结协作能力;

(7)严格要求学生,不放任自流,坚决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找人替做及购买等现象的发生;

(8)督促学生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中学习记录部分,严肃认真填写指导建议及要求并审核签字或填写教师指导手册(由学院具体规定要求);

(9)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定期向系(教研室)及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系(教研室)主任应定期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相关问题,并及时解决;

(10)在答辩前对学生在整个设计(论文)期间的有关表现写出评语,给定指导教师成绩,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答辩成绩的依据;

4. 学生基本要求

(1)学习领会并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及规定;

(2)按任务书的规定,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要求的内容,严禁抄袭造假,严禁找他人代做及购买;

(3)毕业设计(论文)方案合理、可行,图面质量符合规定,设计说明书(论文)文理通顺,书写整洁;

(4)毕业设计(论文)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正确;

(5)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加强团队协助和创新能力的锻炼。

学校各部门、人员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在学校统一规划下,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督促检查师生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分为前期工作阶段、开题及中期工作阶段、设计(论文)撰写、查重及答辩工作阶段和后期调研工作阶段五个大阶段,相关各阶段、环节任务分工详见《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

三、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应在毕业设计(论文)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在第九学期)期末前完成,建议学院最迟从第15周开始此项工作,也可提前2-3周开始。包括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确定指导教师资格和分配人数、论文题目审定、师生双向互选题目及任务书下发等五个环节。

1. 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建议学院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5周前成立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督导评价小组,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工作的组织、安排、题目的确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教师学生互选分配等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工作,并将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 召开动员会:建议学院应在第16周前分专业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宣讲学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撰写要求,展示历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成果。

3. 确认指导教师资格和分配人数:建议学院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第17周前确定指导教师人选,分配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的职称,初级职称教师一般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联合指导。学生人数多的专业,在本专业指导教师少时,可聘请学院相近专业、校内机关部门、外单位的具备指导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分配人数应严格执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一般原则上不超过8人的要求,如果学院建立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评价机制,能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对于指导效果好的教师可超分配1~4名学生,对指导效果差的指导老师应减少分配学生的数量1-4名。对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进行独立指导和联合指导的学生数进行合理分配,对于人数较多专业,高级职称教师独立指导和联合指导学生总数不得超过12人,对于人数较少专业,高级职称教师独立指导和联合指导学生总数不得超过8人。学院应当在学生教师互选工作前将本院指导教师指导人数情况及超人数指导解决方案报实践教学管理科。

4. 选题及论文题目审定:教师应根据学院分配学生人数申报题目,并根据自身科研方向、行业和社会当前需求,按照选题原则要求建议在第16周将专业负责人初步审定后的题目及不少于150字题目简介报所在学院,学院领导小组及督导评价小组对指导教师提交的题目和课题简介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和课题简介,要限期让指导教师重新撰写,再次进行审查,直至达到要求。学院要对题目和课题简介审查的每次过程进行记录,审定后的题目要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紧贴学生培养目标,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选题应保证以下原则: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尽可能选择与生产任务相结合又能更好发挥创新能力的课题。学校鼓励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相结合、与学科竞赛项目相结合、与教师实际科研项目相结合;

(2)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以学生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为目的,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选题应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锻炼;

(4)选题内容要有一定深度和广度,既能使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又能使少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5)题目类型分为工程设计(A)、技术开发(B)、软件工程(C)和理论研究(D),题目性质分为真实课题(X)、模拟课题(Y)和虚拟课题(Z)。经系(教研室)和学院批准,少数学生可以做比较复杂的实验分析,极个别学习优秀的学生可以做科研性质的论文;

(6)题目应多选择真实工程设计类课题;

(7)工程应用型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工程设计类或创新创业类题目要占到95%以上;

(8)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几个同学共同设计的大题目,应该加副标题予以区别;

(9)每届应更新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具体规定;

(10)题目必须经过系(教研室)组织的集体讨论审核后,由专业负责人及学院组织审核确定,题目审定后,应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向学生公布本专业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题目简介,同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Email或电话等)。

5. 师生双向互选确定:题目一经确定,尽量不随意更改。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题目,须经系(教研室)、学院同意,且只能在毕业设计开始后四周内更改。

(1)选题须在同一专业内面向所有班级的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具体要求:1)保证双向互选;2)保证每位学生有机会选择所有指导教师;

(2)每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名额应平均分配到每个自然班,每个班差别不大于一人,建议按分配人数/毕业班数平均分配,余数按1班1人分配。(例如计算机专业有3个毕业班级,计算机专业某位高级职称教师分配到11名同学,在双向选择时,指导教师只能按11/3取整后每个班选择3名同学,余下2名同学可在任意3个不同班级中选取两个班,每个班再分配1个);

(3)对于采用双向选择后没有选上题目的学生,按每个指导教师每班分配指导人数缺额,学院自定方法指派指导教师或随机分配,或多次双向选择,或抓阄方式分配。

(4)选题确定后,各学院应向实践教学管理科初报一份“兰州交通大学XX届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不含成绩项)。

6.任务书下发:经师生双方沟通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应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包括设计(论文)任务、设计(论文)要求、参考文献与资料、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等内容,(见附件3,附件3中给出建议示例,具体格式各学院也可自拟)。在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放假前必须与学生见面,将任务书下发给学生,并向学生讲授学校图书馆电子文献的查阅方法。

任务书下发前必须经过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发给学生。任务应紧密围绕题目展开,应描述准确清晰、难度适宜,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荷饱满。

四、开题及中期工作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阶段为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在第十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的第1至10周,包括文献查阅、开题报告、答疑检查、中期检查及调研等四个环节。

1. 文献查阅:任务书下发后,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电子文献,查阅资料。

2. 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内完成“兰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见附件4,附件4中给出建议示例,具体格式各学院自拟,合格后才能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题报告的参考文献包含:作者、名称、出版社、出版地、出版时间页码范围等。

开题报告应包括:

(1)调研资料:涉及本设计的资料;

(2)设计目的:说明设计的目的;

(3)设计思路:说明设计的技术路线;

(4)设计要求、预期成果:说明1)技术或专业要求;2)工作要求;3)成果要求;

(5)进度安排:按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周数安排进度,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13周,从设计开始第1周起,到第13周结束。

除上述五个方面外,学院可根据设计题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

3. 答疑指导检查:答疑、指导、检查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学院须形成完备的答疑、指导、检查方案和结果报告,学校将从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起根据学院报送的检查结果,抽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疑、指导、检查工作;答疑、指导、检查与课堂教学地位等同,固定答疑、指导、检查时间、地点原则上不允许改动,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办理调(停)课手续,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后,提前一天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1)应保证每名学生每周至少2次的固定答疑和指导教师面授、检查指导,每周指导教师固定答疑、指导、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周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时间,除固定答疑时间外指导教师自由指导时间及其他工作要求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的一周内将具体答疑、指导、检查时间报学院,汇总后按附件5格式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查;

(3)每次固定答疑、指导、检查时指导教师应审核学生学习进度,在学生记录册上由指导教师本人简要认真填写指导意见及检查情况并签名,不得让学生或他人代填写。

4. 中期检查及调研:由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填写学生中期自查表,教师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加强指导,学院要组织检查。在外地做毕业设计(论文)不方便返回的同学要向指导教师做书面汇报并填写学生中期自查表。学校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调研专家组,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调研。

建议学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第10周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中期自查表”(见附件6,附件6中给出建议示例,具体格式各学院可自拟),表中应详细记录:

(1)学生个人精力实际投入: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40小时;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完成)内容及比重:按实际情况填写;

(3)存在问题:该项内容必须在指导教师审核后再填写。

五、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查重、答辩、成绩评定及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查重、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阶段建议在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在第十学期)第11至16周,包括论文(设计说明书)写作、查重检测、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五个环节。

1.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或说明书的书写。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绘图工作量,由学院、系及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2)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按统一格式撰写,学校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参考建议模板(参见《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建议及示例》),并统一印刷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制定满足行业规范及专业认证评估要求的撰写规范及模板,并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3)字数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字数不应过多,应以训练学生写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为主要目的,各专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具体字数要求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行业规范及专业认证评估标准要求制定,并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以学院报备字数要求为准;

(4)学生还应翻译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参考文献(原则不少于5000字符),翻译内容及要求由指导教师指定;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指导教师应认真地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批阅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中简要填写要求和建议。

2. 查重检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是防范学术作假的重要手段,根据教育部《学术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兰州交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兰交研发〔2014〕257号)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防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并且查重时要去除论文中涉及到行业标准部分后再进行查重。

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是辅助检查手段,查重标准虽不能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但提供了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重要参考,可以帮助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学术道德做出评判。

(1)查重范围:所有申请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本科生均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除建筑和城规专业外),对查重有特殊要求的相关学院(专业)可根据专业实际,经专业负责人申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具体方案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查重检测方式与时间:查重检测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查重建议在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14周进行,为学生自查阶段,由学生登录检测系统上传设计(论文)提交检测,并根据查重复制比进行修改,修改过程由指导教师把关。第二次查重建议在第15周进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正式查重阶段,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工作,指导教师负责上传检测,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做出结论。在论文答辩环节,查重报告须作为评分参考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答辩委员会。教务处建议在第16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复查,届时将公布各学院复查结果;

(3)查重检测方式评定标准:在第二次查重中,按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将作为是否学术作假的标准。对于复制比≤3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查重检测,可申请参加答辩;对于30%<复制比≤50%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进行修改,并由指导教师审核,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认可同意后再给一次查重机会,再次查重后复制比仍>30%的视为未通过查重检测;对于复制比>5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未通过查重检测,认定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答辩资格;

(4)未按期提交检测毕业设计(论文)者,视为未通过查重检测;

(5)提交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撰写完成并符合《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建议及示例》格式要求,或符合学院自定规范,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发现未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或者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未通过查重检测;

(6)采用以下非合理手段达到降低检测文字复制比的毕业生,属严重作假行为,将取消答辩资格,并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① 提交查重的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图片或非法字符降低文字复制比的;

② 提交最终查重的毕业设计(论文)与提交答辩委员会纸质版本不一致的。

(7)未通过查重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须重新撰写,延期一年后申请答辩;

(8)查重复制比>10%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评定为优秀;

(9)教务处复查发现未通过查重检测的毕业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及格,存在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的将严格按《兰州交通大学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九条处理。

查重检测提供了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重要参考,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把关,据实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道德做出评判。

3. 论文评阅及答辩前审查:指导教师要在答辩前仔细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依据各学院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中的成绩评定办法并给出指导教师成绩。

(1)学生在参加答辩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设计或撰写任务,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2)学院督导评价小组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修改;

4. 答辩:答辩分为三个层次,即校级公开答辩、院级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校级公开答辩由学校组织,作为全校论文答辩示范,建议在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第15周周末进行;院级答辩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小组答辩按专业方向分小组进行。校、院级答辩中各专业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由7~10名以上教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专家或系主任任答辩主席,全体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小组答辩由3位及以上教师组成,主席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委员应包括本专业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院级和小组答辩建议在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第16周完成。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首先由指导教师进行认真审阅,写出评阅意见,然后由学院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后确定参加答辩名单。答辩资格审核建议在第15周校级公开答辩前完成,审核完成后学院须结合查重结果将具有答辩资格学生名册报实践教学管理科,未通过资格审核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答辩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讨论后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可聘请企业行业专家参加,若专业学生人数太多,可以根据学生人数组成几个专业小组答辩分委员会进行答辩;

(3)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答辩工作安排和本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检查和审核;答辩秘书负责主持答辩进程、协助答辩主席及委员进行资料检查、填写答辩记录表和评语、汇总成绩及通知学生修改内容;

(4)校级公开答辩要求:

① 校级公开答辩比例至少为全部申请答辩人数的12.5%;

② 校级答辩名单采取现场抽取方法确定,要求答辩学生全部到各分会场等候,现场随机抽取答辩学生,现场给定答辩成绩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③ 现场抽到的学生不论何种原因缺席者,答辩成绩按0分记;

④ 答辩时,演示PPT只允许出现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专业班级信息,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身份信息和学生姓名、学号、QQ号、手机号等信息,否则按答辩不通过处理。校级公开答辩成绩应在答辩当天报实践教学管理科;

(5)院级答辩具体组织形式、答辩学生抽取比例与校级答辩要求相同;

(6)答辩采取逐个方式公开进行,答辩委员会须对每位学生的答辩情况做好现场记录,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见附件7)。答辩时间包括报告设计内容和回答问题的时间,校、院级答辩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5分钟,报告设计(论文)内容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专业小组答辩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内容陈述部分时间不超过5分钟;

(7)校级、院级及小组答辩均不设二次答辩,每位同学只有一次答辩机会,未通过者只能随下一级重新做毕业设计(论文);

(8)在答辩中提出需要修改的地方,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在答辩后两天内修改完毕,并由指导教师进行检查、学院进行抽查,未修改和检查不合格者,毕业设计总评成绩不及格。

5.成绩评定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结合答辩情况给定答辩成绩(无记名方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1)学生最终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

① 若两部分成绩之差在10分(包含10分)之内,二者权重比例各占50%,两方成绩按对应百分制给出后再相加平均给出总评等级;

② 若两部分成绩之差超过10分(不含10分),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中以最低分为最终成绩;

③ 任意一方评定为不及格,总评成绩不及格;

④ 总评成绩由答辩秘书计算按以上规则得出并现场公布;

(2)指导教师评语和成绩在答辩前给出,按规定要求提交学院或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负责人,并填写在《兰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语》中(见附件8),其中,不及格学生没有答辩资格;

(3)毕业设计(论文)评语中学生信息须在答辩结束后最终填写。具体参见附件8;

(4)毕业设计(论文)评语中包括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委员会评语,评语应针对具体内容给出,评语可包含以下内容:

① 指导教师评语一般应包括:a.选题的背景、目的;b.设计(研究)方案、方法和手段,以及其合理性和正确性说明;观点、设计内容及结论的正确性,结果的实用性;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情况;c.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综合运用情况;以及结合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d.工作态度及科学作风;撰写的规范性;e.存在的问题;f.是否同意提交答辩;

② 答辩委员会评语一般应包括:a.对设计(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以及设计(论文)的主要成绩(成果)和整体情况进行评价;b.根据学生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知识面掌握、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几个方面给出结论;c.是否通过答辩;

6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校、院级答辩中对优良率不作要求,但在指导教师给定成绩及小组答辩时须注意总体优良率要求,优良率总体不得超过40%(优秀不超过15%);

7.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及评语参考示例由各学院具体制定;

8.毕业设计(论文)中若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一条即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1)没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主要工作量;

(2)设计原则与方案选择缺乏足够的依据,存在较大的错误;

(3)说明书概念不清,图纸有严重错误,计算不准确;

(4)答辩时,所做报告不能说明基本问题,回答问题时有原则性错误;

(5)被指导教师退回学院,学院未二次指定到指导教师的学生;

(6)固定指导时间不到场答疑,累计超过三分之一时间;

(7)存在论文作假行为、抄袭行为、找人代做或购买;

(8)存在学生记录册抄袭行为或找人代写;

(9)论文(说明书)查重复制比大于50%或大于学院规定复制比比例或最终查重复制比大于30%;

(10)指导教师给定成绩不及格;

(11)答辩成绩不及格;

(1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查重;

(1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答辩;

(14)不按规定要求提交存档资料;

(15)不按指导教师意见或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的。

学院要根据行业规范或专业认证评估要求和教学大纲制定具体的指导教师成绩评定办法和答辩成绩评定办法,在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期间报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9.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一周内,各学院每专业推荐一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实践教学管理科组织汇编《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格式见《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选编撰写规范》。

六、后期调研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后期调研阶段建议为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第17周至下一学期第10周前,包括成绩录入、专家后期调研、资料归档、学院总结、学校抽查及总结评价等6个环节。

1. 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建议在第17周进行,学院指定专人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 专家后期调研:后期调研工作建议在第18、19周进行,由教务处聘请专家对学院毕业设计总体进展、指导教师指导、评阅情况以及设计(论文)撰写质量和成绩评定情况进行调研。

3. 资料归档:资料归档建议在第19周进行,学院按照规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整理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的存档应由5部分构成,并按以下排序:

(1)毕业设计(论文)及附图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1)封面;2)版权使用授权书(封一);3)题目内页(封二);4)中文摘要、关键词;5)英文摘要、关键词;6)目录;7)正文;8)致谢;9)参考文献;10)附录;11)有关图纸(小于或等于3#图幅,大于3#图幅时单独装订);12)封底;

(2)《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

(3)外文参考文献全文及译文;

(4)过程性文档:按以下顺序装订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开题报告表;3)学生中期自查表;4)指导教师提供给学生的网页版查重简洁报告;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6)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5)过程性毕业设计一本,体现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和指导教师指导过程中典型版本一套(指导教师批修改多)。

以上资料由各学院安排统一保存,应至少保存3年,超过3年的,学院选取不同成绩等级的材料,作为历史资料永久保存。相关资料销毁时须按保密规定报学校统一销毁。

学生在提交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时,还应向学院提交电子文档,应包括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程序等,将毕业设计(论文)、图、程序等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的命名: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如“汉语言文学1201-2012028478-张华根”。

4. 学校抽查:建议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的学期第1至3周随机抽取学院部分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审阅,并根据审阅情况和之前的调研结果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形成总体评价。

5. 总结评价:建议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期的第4至10周汇总各学院情况后,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将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予以整改。向学院进行意见反馈,并形成毕业设计工作对学院评价评级。

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保障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实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自查、学院督导评价小组检查、学校调研专家组调研的三级质量监控体系,以督促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度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1.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对任务书的内容、工作量、设计教室、所需资料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向系主任汇报,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系(教研室)或专业负责人主任应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讨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3. 各学院应组成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院长为组长、系(教研室)主任为组员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各学院督导检查小组对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

4. 教务处组织学校调研组(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进行调研。

5. 答辩前,系(教研室)主任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检查,并经主管院长领导小组批准,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对没有完成任务或有重大错误、弄虚作假、抄袭等不合格的学生不准答辩,成绩以不及格记。
八、退回制度

1. 教师有督促学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到场答疑的义务,也有退回指导学生的权利;

2. 对于不按要求认真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四周内,教师有权利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退回学院,由学院二次指定指导教师;

3. 学院二次指定,但未指定到指导教师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随下一年级重做。

九、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

1. 学校给每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发一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学生每周应将教师指导情况填写在答疑记录部分;由教师填写答疑、指导、检查要求及建议,并签字认可,以达到全程记录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教师指导情况的目的。拟申请采用教师记录册的相关学院(专业)亦可根据实际要求,自行制定学院的要求规范,并向实践教学管理科申请配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记录册》。

2.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工作记录填写包括两部分:

(1)学生记录部分:本部分由学生填写,写明本周第几次答疑、答疑时间、上次答疑至本次答疑期间所做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需要解答的问题;

(2)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要求及建议部分:本部分由指导教师指出学生之前做设计存在问题及下次答疑前应完成任务(可由学生填写),指导教师每次指导都须签字。

3.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中工作记录按周设计,同一周的答疑按次写在一页内,书写不下时,写到下一页或用附页;答疑次数较多,页数不够的学生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工作记录页,填写后粘贴在记录册最后。

4. 工作记录中答疑记录和教师审核内容必须手写,禁止打印、禁止抄袭,指导教师在每次审核时需核实学生记录内容真实性。

5. 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记录册由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审核签字,学生回校答辩前由校内指导教师全面审核签字。

6.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应在答辩时呈交,学院、系(教研室)审核是否具有答辩资格的依据。

7.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记录册》须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一部分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存档保存。

8. 学生记录册必须学生和指导教师本人如实填写,禁止任何形式造假和代为填写。

十、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说明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论文与现场单位科研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校禁止学生因参与无关实践活动而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具体事宜按《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考勤要求

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考勤,遇到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病假还需有证明材料:

1. 半天以内由指导教师审批;

2.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与班主任审批;

3.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审批;

4. 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院长审批;

5. 两周以上,四周以内的由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

6. 四周以上不予请假,缺勤达到三分之一的,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7.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办法具体由学院制定。

十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求从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情况、优点与特色、问题与不足、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意见与建议等方面写一篇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性材料,交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填写《兰州交通大学XX届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兰州交通大学XX届XX学院XX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见附件10),打印、盖公章后同电子文档一起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十三、附则

1.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管理人员,做好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严禁将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和电子文档泄露或变相泄露,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入库时,做好登记及分类,学院、系(教研室)必须组织规范性和完整性检查,合格后,归档保存,对不合格文档资料督促限时整改合格,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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